5月18日,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、黑龙江省气象局在哈尔滨签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作备忘录。省“诚信龙江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琢,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进军出席签字仪式。
为深入贯彻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按照依法规范、依法建设、依法提升的原则,全面推进黑龙江省气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经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、黑龙江省气象局协商,决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签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作备忘录。
合作主要内容有:通过双方共同努力,争取在两年时间内,大幅提升黑龙江气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,实现“五个100%”,即全省各级气象部门100%开展政务承诺;“双公示”信息归集和报送率达到100%;全省防雷检测机构100%开展信用等级评价;在全省防雷检验检测机构率先推广黑龙江“码上诚信”,达到100%应用;双方依法依规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;联合开展“诚信龙江”宣传等活动。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系统对省气象系统需要的信用依法依规实现100%推送,提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服务。双方就合作方式、组织实施等也做了详细约定。
在签字仪式上,潘进军就黑龙江省气象系统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、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作了介绍。张琢在讲话中指出,这次签署合作备忘录,携手加强信用工作,既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需要,也是党史学习教育“办实事、开新局”的有力举措,对于推动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、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,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,引导更多部门积极参与合作,形成踊跃建设“诚信龙江”的局面。
下一步,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系统和气象系统将坚持以信用建设为基础,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思想,加强合作、优势互补、共建共赢,推动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,为优化营商环境、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