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们最常见、最平价的食盐,竟也被不法分子盯上,用工业用盐来充当食盐,谋取暴利。近日,宝安区人民法院以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,对一起制贩假盐案判刑,主犯张某获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。
自2015年6月起,张某等人就开始偷偷生产“食盐”了。没有场地,就在光明新区径口社区荔枝林里租了两间平房,“生产食盐”的过程更是简单,组织他人直接把50千克一大包的工业盐分装成500克的小包装粤盐牌加碘海精盐,由专门的司机装包装箱后运走。一个多月后,张某等5人正在平房里分装假盐时被民警当场抓获。经市盐务局检验,此假冒加碘海精盐为工业用盐,碘含量为0,假冒的是广东省盐业集团“粤盐牌”加碘海精盐。经鉴定,当场查获及已送走的假冒加碘海精盐共计26.11吨,对应真品价格为7万多元。
近日,此案公开审理判决,张某等5人因构成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,均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,其中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工业盐与食盐的生产标准差很大,长期食用工业盐对身体危害很大,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盐,可能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。( 张梦莹 实习生黄礼倩)
案件发布日期:2016年07月18日
所属地:广东深圳
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加强食盐安全管理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的函》(发改电[2016]217号)要求,建立打击制贩假盐长效机制,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。这里的造假名单即不具备相关资质,没有通过市场准入 【详细】